dream_qb 2007-11-5 12:02
兰州“虚拟警察”正式上岗执勤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兰州虚拟警察开始在互联网上执行巡逻和接、处警任务,开展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规范网络经营秩序,打击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据悉,兰州是甘肃唯一施行互联网“虚拟警察”公开执法的城市,年底前,“虚拟警察”将在全市各主要网站论坛上“上岗执勤”。
9_R)] A6B
,T1A/W
Dx3gH/Mh
目前,兰州警方已经在“西北人才网”等兰州20家具有影响力网站的主页下端位置设立了卡通形象的“虚拟警察”报警岗亭,而在“每日甘肃”等10家具有交互式栏目网站的论坛主页上则设立卡通形象的“虚拟警察”图标(报警岗亭有“兰州网警”字样,虚拟警察是警察卡通形象),24小时网上接、处警。网民可通过点击报警岗亭或“虚拟网警”图标与兰州市报警网站链接;也可直接登录报警网站([url]www.lzwj.net[/url])报警;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报案材料直接发送到警方邮箱([color=black]www.lzwj.net[/color]@163.com)报警。兰州市公安局网监部门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上各种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约束,网民在无需报警的情况下,不要随意点击报警浮动图标。对于报假案干扰网络警察正常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9h
FQ2Jid#G{
:^8^T(o@`
[align=center][img]http://gs.cbinews.com/uploadimage/2007-11-05/20071105100738.jpg[/img][/align]
h3F9p3N1Vh0v
i@3fEpE
据了解,凡是受害人在兰州市的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兰州网警都可以管辖。“虚拟警察”受理的案件范围主要有: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网页,提供赌博投注服务;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利用互联网发表、传播有害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故;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违法行为等。^ {3Z@|,G
-T2BJz*R \"i
据悉,今年7月初,公安部在借鉴深圳市公安局对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经验和8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北京等100多个城市施行互联网“虚拟警察”公开亮相执法,兰州为甘肃唯一施行互联网“虚拟警察”公开执法的城市。
N7BA)k%l1t.bf
%Dg%p-M p;ry Cc
作者:王明伟 编辑:王明伟